台灣社會之不公平
世上少有
就拿繳稅來說吧
軍人和國中以下教師
平均年薪超過百萬
遠高於絕大多數的受薪階級
但他們全都免繳所得稅
政府一年約短收155億元
更大的爭議則是
免稅所得者的子女
得被其他親屬或家屬
列報為扶養對象
因而短少的稅收
就更難估算了
軍公教的生活優惠
當然不止於此
譬如非員工之自來水費優待
就只適用軍人家屬
每月用水在30度以下
繳交當時水價之五折即可
差價或許有限
但缺少公平正義的政策
就讓人覺得噁心
鄙視並予唾棄
非僅如此
還有電價優惠
也只適用於軍人家屬
這就誇張了
根據現行辦法
除非月用電超過1000度
軍眷戶均可享受優惠
500度以下部分
按電價之五折計收
501度至1000度
以七折計費
不只這樣喔
現役軍人配偶若與其父母分住
得分別申請優待
一人服役 兩家受惠
根據台電2007年12月底的資料
軍眷用戶數達11萬8194 戶
每年減收電費約6億4千萬元
而台電統計過
軍眷戶每月平均耗電量
高出一般住宅用戶21%
用電如此
用水會不一樣嗎
大幅減價而誘使浪費
再談節能減碳
會不會太諷刺
軍公教18%的優惠存款利率
是另一把利劍
刺向社會公平正義的心臟
政府每年為此補貼800億利息
再轉嫁給要繳稅的人
不少抗拒改革的人辯稱
18%是政府與公務員之間
當年的工作契約所定
修改不得
殊不知施行初期的利率
其實是12%
後來才又推升至18%
既然能上修
為何不能下修呢
一言以蔽之
難以割捨既得利益
貪婪之心作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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