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一審被判兩年
表面上犯了詐欺
回歸法律精神
其實涉及貪污罪
法官在判決書上說
她自始心存僥倖
從道德面看
李慶安根本是
明知故犯
她質疑陳師孟
義正又辭嚴
應該說尖酸刻薄
只知指責別人
卻不知檢討自己
法官為德不足
放過其不法所得
為了捍衛一億多薪水
在記者會潸然淚下
藍營如預期爭相護航
同一天有個小新聞
杜正勝的小秘書
提供幾張私人發票
核銷了三萬八千餘元
被依貪污罪起訴
公務員常用之慣例
核銷不到四萬元
還沒放入個人口袋
就已經罪不可赦
藍綠命運~真是大不同
~~以詩記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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