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準備提案
立一條新法律
騎車走路時抽菸
若附近沒有垃圾筒
又沒攜帶煙蒂盒
視情節之輕重
將處罰鍰最高六千元
最好是這樣啦
邊走路邊吃東西
也來開個罰單好嗎
他吃剩的食物
也有可能隨手丟棄
這對環境的影響
不可謂不大吧
也許環保署有潔僻
生活上或道德上
這沒什麼不好
但所針對的目標
若無立即為害
政策又極度擾民
註定要以失敗收場
果不期然
案子提出才三天
政策轉彎了
因為「有人」反映
引起的民怨甚多
有人甚至懷疑
政府意在挖人民的錢
馬政府上下官員
距離民意太遠
也許應該說
是不同星球的人
施政雜亂無章
又反覆無常
更甚者忽視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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