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張法官說
民主黨官員被訴
檢察官不虞遭指責
「辦驢不辦象」*
反駁台灣社會的認知
~「辦綠不辦藍」
但他故意矇著眼
隱藏了事實
美國檢察官真的不會
「辦驢不辦象」
張法官有膽就保證
臺灣的司法人員
確實沒有「辦綠不辦藍」
否則充其量也是個
屈從政治
心態偏頗的人
昧於事實卻還說教
就算扛著法官的名號
同樣不會「激起社會共鳴」
這邏輯熟悉吧
張法官以有群眾聲援
說阿扁享「司法特權」
但以旁人的作為
剝奪「司法人權」
更突顯其「欲加之罪」
這樣的心態
不正反映出
「辦綠不辦藍」嗎
這絕非街談巷議
而是斑斑可考的事實
*驢者民主黨; 象者共和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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